小小绣针 绘就彝乡致富增收的“锦绣图”******
本报记者王长山、林碧锋、王安浩维
蓝天白云下,喂着鸡、带着娃、绣着花、养着家,用手中的一针一线,绣你心中的诗和远方……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家女子世代传承着指尖上的艺术——彝绣,把精美的马缨花、山茶花、羊角纹等元素绣在服饰上,让美丽在生活中绽放。近年来,当地做足“指尖文章”,多措并举推动彝绣“绣品变产品、秀场变市场、绣片变名片”三大转变,成为群众增收、推动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渠道。5.7万名绣娘、530多户彝绣经营户、2亿多元产值……广大群众用一针一线绣出幸福图景。
亮艺术
鲜花绽放,歌声嘹亮。永仁县莲池乡查利么村村民李如秀和姑娘们身着彝族传统服饰,载歌载舞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这个660多人的彝族小村庄户户搞刺绣,衣服上的美丽图案源自指尖……60多岁的李如秀提起彝绣就打开话匣子。
彝族刺绣历史悠久,凝聚了彝族的历史文化,主要以黑、青等色为底,配以黄、红、绿等色,具有技法粗狂、色彩浓烈的特点,是彝族民间艺术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当地人说,彝族姑娘“会拿针就会绣花”,刺绣是她们相伴一生的技艺。
在永仁县中和镇直苴村,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村民们换上新衣,来到中心广场,参加盛大的“赛装”。这一习俗传承1300多年,被誉为古老的“乡村T台秀”。“日月星辰、花鸟虫鱼等常会出现在刺绣作品中,并穿在身上。”李如秀说,我们都会彝绣,每人都拥有好几套美丽的衣服。
小时候,父母背着她去赛装,母亲刺绣时在一旁看,8岁学会刺绣,12岁绣衣服穿……和其他村民一样,彝绣已成为李如秀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熟练掌握8种绣法的她参加过50多次赛装节。
2004年,李如秀当选永仁县刺绣协会会长,忙着传承保护、宣传推介、培养挖掘人才。2020年以来,许多村民跟着李如秀学刺绣,她的女儿余坤瑶大学毕业后,在县城开了彝绣工作室,其作品融入现代时尚元素,深受年轻人青睐。
为推动赛装节发展,帮助村民发展产业,当地政府采取培养绣娘、举办走秀活动、在京沪等大城市推广彝族服饰等措施,全县1.2万余人参与刺绣。2017年,永仁县城彝绣一条街对外开放,展销彝族刺绣,进行赛装节表演。
如今,彝乡儿女的作品从偏远山沟走上了国际舞台。带有彝绣元素的服装曾精彩亮相纽约时装周秀场。李如秀2022年从县文化馆退休,但她觉得传承彝绣工作不能停。
“李如秀是彝绣产业中的代表人物,全州有绣娘5.7万人,许多绣娘靠彝绣增收。”楚雄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李汶娟说,全州有国家级彝绣传承人1人,省级彝绣传承人5人,州级彝绣传承人31人,获得彝绣专业技术职称434人,其中高级技师105人。
未来,楚雄州计划在楚雄师范学院等学校设立彝绣专业,培养复合型彝绣人才。李汶娟说,推进刺绣技术职称评定,成立彝绣专家工作站,打造彝绣专家智库,力争到2025年培养引进5个以上国家级工艺大师,让指尖上的艺术发扬光大。
推创新
手艺传递美好;制作“摸得到温度”的民艺创意产品;跨界、创新……这是大姚县彝绣人樊志勇秉持的理念:传统技艺要传承,更要适应时代而创新发展。
樊志勇自小在“人人都会刺绣”的环境中耳濡目染,她喜欢绘画和手工,大学学习产品设计,2007年毕业后回到家乡成立云南纳喜文化创意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品牌“纳苏”,以“公司+基地(协会)+绣女(会员)”模式直接带动126名绣娘、辐射带动300多名绣娘参与彝绣。2019年,樊志勇和大家携手完成长70米、高1.5米的“神州锦绣”彝绣长卷。
这些年来,樊志勇致力于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的传习创新运用。许多国际知名企业都找樊志勇制作融入彝绣元素的商务礼品,“时尚”“跨界”成为她作品的新标签:绣有彝族纹样的笔记本,文化味十足;普通的T恤绣上网络流行语,包装盒是纸质档案盒,深受年轻人喜欢……截至2021年底,公司完成彝绣纹样的收集整理560例,深度开发50例。
几年前,她发起“幸福指尖计划”:组织设计师,在既往数据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做产品研发,从线上线下平台预售,再用订单培训绣娘,帮助她们获得收益,并且免费复训。
公司组织刺绣、电商、营销培训累计覆盖近万人,从业者月收入从培训前的八九百元升至3000元左右。最近,公司参加一项创业大赛获得全省第一名。樊志勇说,希望以此让非遗传承,帮助绣娘手艺变现,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彝绣文化复兴。
据介绍,彝绣产业文化支撑力不断增强。楚雄彝族服饰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刺绣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直苴彝族女式服装获得国家专利,全州完成1056个绣娘数据库建设。李汶娟说,加强绣娘培训和订单争取,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为增加农村绣娘收入、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推动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蓝天白云下,喂着鸡、带着娃、绣着花、养着家……手艺传递美好。”樊志勇始终坚持这样的理念。
增收入
“这套彝族盛装服饰,绣满马缨花,很漂亮。”回忆起多年前自己被打动的情景,张丽琼眼里依然放着光。2004年,州博物馆讲解员张丽琼被庆典上的彝绣服装震撼。此后,受从事彝族文化研究工作的丈夫影响,慢慢熟悉彝绣,在楚雄成立彝彩服饰工作室,开始彝绣之旅。
张丽琼工作室“技艺高超”,州内各县市客户都来订服装,年产值40多万元。她也通过拜师学艺,提升自身刺绣技艺,学会多类裁剪工艺。2014年,她辞职开彝绣公司。目前,彝绣产品达8个系列150多种。
现在,她把更多时间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彝绣产品传承和开发,抢救保护彝族服饰与收藏彝绣经典、研发彝族文化主题文创产品等工作。作品《彝家欢歌》展现了身着彝族服饰的群众踏歌起舞,反映欣欣向荣、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清朝土司彝族百褶裙十分精致,绣法是把一根丝线分成32份,比头发丝还细……在彝彩服饰工作室里,她收藏的刺绣精品丰富多彩,观者连声赞叹。
永仁县莲池乡村民李济雁5岁开始学刺绣,2020年成立永仁巧娘刺绣有限公司,有50多名绣娘,采用订单式生产,2022年产值80多万元,每位绣娘年收入超2万元;李晓丽经营着永仁华锦彝绣有限公司,她说,订单来自上海等地,产值150多万元……现在,越来越多群众投身彝绣产业。
楚雄州彝族刺绣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集聚度不断提高。全州有彝绣协会(合作社)56个,彝绣经营户538户,其中年产值超500万元的企业12户。“已投入省州文化产业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产业产值从2012年的0.2亿元增至2021年的2亿多元。”李汶娟说,多措并举推动彝绣绣品变产品,秀场变市场,绣片变名片,从“指尖艺术”转化为“指尖经济”。
闯市场
紧盯架子上的绣布,双手灵巧地走针……在南华县七彩彝绣文化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里,村民李国秀正专注刺绣。“小时候就会,平针、打籽针、乱针等针法都很熟练,来公司后,又学了很多。”已是车间主任的她带着70多名绣娘,赶制将销到沿海地区的绣品。
“刺绣改变了我的生活。”李国秀说,每个月靠它收入6000多元,还能照顾家,绣品被很远地方的人喜爱,很自豪。
被彝绣改变的还有公司董事长丁兰英:来自红土坡镇,受母亲影响学会彝绣,后在村子里开刺绣店,经营欠佳;便决定出村学习服装设计和加工,2006年她返乡重操旧业,2014年创办刺绣加工厂,2021年3月成立公司,旗下1个加工厂、8个扶贫车间,2000多名绣娘在家门口就业。
更大的变化是产品远销福建等地,订单规模不断变大。如今,丁兰英已是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掌握70多种彝绣针法。2020年,公司实现多元化产品开发,研发手提包、笔记本、披肩等300多个种类的1000多个产品,销往国内外,年生产性收入1500多万元。
十多年前,东南大学与南华县确立定点帮扶结对关系。南华县民族刺绣产业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专班组长曲栩说,学校自2017年开始帮扶南华彝绣产业,从产品设计、品牌营销、绣娘培训等方面倾力,挖掘产业潜力。
东南大学联系引入公益基金12万元专项助力彝绣文化传承;累计投入彝绣技能培训资金82.5万元,累计培训绣娘千余人次;选派学校艺术学院师生为南华设计200多个彝绣产品,帮助建设南华彝绣文化网站、产品售卖网店,提升品牌形象。学校还投入250万元,援建南华彝绣馆,实施南华彝绣特色乡村营造项目。“东南大学师生帮设计的28种新产品,特别受欢迎。”丁兰英说,产品的色彩、图案都很时尚。现在,她的女儿陈海燕也成为县级彝绣非遗传承人,负责公司产品创新,设计的产品时尚、简洁。
小小绣花针挑起大产业。楚雄州打造从生产端到市场端的彝绣特色文化产业链,专门组团到福建开展彝绣招商合作,“山海”牵手,助力彝绣企业“走出去”。打造产业孵化的“彝绣园”、公共品牌标识“彝绣识”和产业“彝绣标”,以及楚雄绣娘和纹样两个“彝绣库”;推出优惠贷款“彝绣贷”和旨在降低物流成本的“彝绣邮”,以及保证消费者买到纯手工制作的彝绣精品的“彝绣保”……李汶娟说,塑品牌,拓影响,做大沿海地区订单,拓展海外市场,靠双手绣出乡村振兴美丽图景。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